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洪江区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各单位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洪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见《洪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3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3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6月3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报考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我区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jq.huaihua.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停车场。
(三)报考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提供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用正楷字写上报考人员姓名)。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3.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未取得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具有学士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该应届毕业生已经获得某某学士学位,证书待发”的证明。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7.招聘岗位限洪江区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截至2024年6月3日以前落户洪江区。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截至2024年6月3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予以处理。
(五)准考证领取
1.考生于202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二楼207室领取《准考证》。
2.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事业单位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考室安排等详见准考证。
3.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洪江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4.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须达到6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阶段。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3.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1.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专技岗位按照专业技术考试成绩高低排名,专业技术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考一次笔试,加考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同时,根据要求增加毛发检测,有吸毒史人员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医院和时间另行告知。
七、考察
1.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2.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公示。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均在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进入全额(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纪检组):0745-7623658
咨询电话(人社局):0745-762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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